1. 化学实验室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基地,存放有贵重仪器及化学危险药品,为防止损失与杜绝事故发生,化学实验室技术人员及科研人员均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进入实验室前须认真阅读安全须知,明确安全规范及责任。实施实验室管理员、安全员、主管安全主任三级责任人制度。
2.学生实验前必须和导师提前进行交流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、完全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性能、注意事项等。未经导师评估过的实验不得擅自进行实验。
3. 进入实验室后,应保持实验室安静、卫生,实验室内禁止吸烟。实验室配备有灭火机、砂箱等消防器材,并放在具有醒目标志的地方,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。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,及时更换实验室内过期、失效的消防器材,使之处于正常状态以应急用。如遇火警,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,且应立刻报警,同时向校保卫处报告。
4.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、腐蚀等化学品必须设专人、妥善分开保管,剧毒药品或试剂应贮存于保险柜内,其内外钥匙应有两人分别掌管。严格执行领用、多余危化品退回手续,并做好使用记录。随用随领,严禁在实验室任意存放危化品。
5.进行有毒、有害、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,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戴好防护手套、防护镜等相应的防护设备。实验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,须回收至实验室统一配备的我校专用废液桶,实行统一回收处理,严禁倒入水槽。实验室专用废液桶废液存储量不得大于总容量的四分之三,并配备防漏托盘,防止产生二次污染。实验中产生的破碎玻璃仪器、空试剂瓶,均需集中装入专用容器,统一处理。
6.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置于专用柜中或固定架内,以免碰倒发生危险,绝不能在靠近热源、直接日晒及高温房间等场所内放置与使用。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。高温炉、高压容器等应张贴警示标志。
7.实验中使用各类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,认真填写登记表,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。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,将仪器各旋钮恢复到原位,并清扫干净实验公共区域,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